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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地矿局建立“四个机制”进一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
为深入推进“让党中央放心、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”创建工作,省地矿局局机关建立责任落实、督促检查、典型激励、动态管理“四个”机制,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。
建立责任落实机制,明确机关党委书记负总责,局党委其他班子成员负分管责任,局机关党委委员和党支部书记负责具体责任。建立督促检查机制,实行每月报告、季度汇报、季度考核、半年通报机制督促创建工作。建立典型激励机制,强化典型引路,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、评选党内“两优一先”等评先选优活动,及时宣传创建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,激励党员干部争做先锋模范。建立动态管理机制,围绕党建、业务和创建工作融合推进,同抓互促,防止孤立搞创建、就创建抓创建,避免形成“两张皮”,用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动态检验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成效。围绕调研、考核和创建工作融合推进,将党建研究课题和模范机关创建研究课题联系起来,加强调查研究,突出机关作风改进、服务质量提高、能力素质提升、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、决策力和执行力增强等内容,注重抓好调研成果运用,形成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,动态掌握模范机关创建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。围绕一级抓一级、日常建台账和创建工作融合推进,局机关党委牵头统筹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,机关各党支部、党小组具体督促各处室抓工作落实。机关党委采取召开座谈会、部署会、推进会、交流会等形式,不定期听取党支部创建工作情况汇报,并每季度向局党委汇报推进情况,局党委办公室负责建立创建工作台账,实施动态管理,促进创建工作。(审核人:花维竺)